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5月6日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