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是实行统计计算的,那总机构下设分值机构的话,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呢?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值机构是没有独立法人的机构,在设立当年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那么在拉萨成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当年不在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预缴分配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次年起由总机构分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汇总纳税企业?

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企业类型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仅需填报主表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和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根据电子申报系统设置,如汇总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按规范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且总机构已在季度预缴申报中填报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则分支机构在进行申报时,该数据由申报系统根据总机构填报的分配表信息自动补全。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拉萨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

分支机构设立的当年,是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当年分支机构设立的企业所得税是有总机构进行汇总缴纳,次年之后就可以分配分支机构进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了。

相关文章

  • 企业新购进的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吗?

    企业新购进的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吗?

    关于企业所得税,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企业新购进的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吗? 西藏税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

    财税知识 2023年3月6日
  • 西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西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我们企业于2022年11月购入了一批货物,当时没有取得发票,目前在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问如何处理?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如果您企业的支出确认是真实且实际已发生的,应当在企业202...

    财税知识 2023年4月7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

    国家政策 2023年3月27日
  • 设立在西藏的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吗?

    设立在西藏的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吗?

    问: 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吗? 答: 根据“藏政发[2022]11号”第七条规定,核定征收企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及总机构在区外的分支机构不得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

    财税知识 2023年5月16日
  •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

    国家政策 2023年3月27日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答: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藏政发[2022]11号)(以下简称“藏政发[2022]11号”)第三条规定,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对从事我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税知识 2023年5月9日
  • 西藏企业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西藏企业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 公司今年购进了一批货物,款项已支付,但没取得发票。如果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

    财税知识 2022年12月31日
  • 【西藏】【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七十八期(企业取得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

    【西藏】【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七十八期(企业取得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

    关于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稳岗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

    西藏新闻 2022年11月25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