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6月30日年报最后截止时间,请拉萨的各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抓紧年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有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因此,未按时申报工商年报,会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虽然条例只列出了一条,但是还有如下的潜在影响:
1、无法办理工商的注销、变更,需要先解除异常才可以。
2、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没有资格进行报名。
3、企业对外合作,可能会降低自身信誉,收到质疑。
4、如果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法人、股东、高管无法办理贷款、乘坐飞机了。
因此拉萨的各位企业家,记得一定按时、准确申报工商年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