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您好,我之前有家公司显示在2018年8月6日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我现在正在办理工商注销手续,预计5月办完,现在我想成立新公司是否需要等到2021年8月6日以后我才能做新公司法人?到8月6日我是自动解除黑名单还是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吊销企业完成注销后,请向注销地市场监管部门提请数据更新,限制取消。感谢您的访问。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其中第十三条的(二)规定如下: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因此,如果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想要在注册公司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等待三年后,即可再次注册公司,担任法人、负责人
二、及时进行公司注销,注销后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数据更新,即可再次提交资料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