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白朗热伦民族娱乐部等23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现予以公告。
请各企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补报未年报年度报告并向税务登记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企业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监督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 http://长期停业未经营(拟吊销)企业名单.docx
白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