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