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残保金电子税务局类)第三十九期

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职能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又为大家梳理了咨询量较大的残保金电子税务局操作热点问答,请大家关注哦!

问题一:

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事项里没有残保金的申报提示,那我们企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根据藏财税〔2020〕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六条规定,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根据上述,如果您企业属于需要缴纳残保金的范畴,在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事项里没有残保金或者搜索不出残保金申报模块,请致电主管税务机关做残保金税费种核定,再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

问题二:

请问申报残保金时系统默认残疾人数比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少,电子税务局上可以直接修改吗?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残疾人数。在电子税务局实际申报时系统会根据残联部门审核情况自动生成数据,缴费人自行复核即可,无需填写。若该数据与实际人数不符,请先核实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否经过残联审核,是否确认无误,如系统默认残疾人人数与单位实际安排人数不相符合,造成多缴残保金的情况,疫情过后可凭残联部门的年审信息前往税务部门申请退费。

问题三: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作废或者更正残保金申报信息?

如残保金未缴纳,申报有误可以自行选择“申报更正”或“申报作废后重新申报”;如残保金已缴纳,只允许申报更正。申报作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及作废】—【申报作废】,“申报表种类”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日期”“所属期”选择需作废的时期,点击“查询”—“作废申报”。

申报更正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及作废】—【申报更正】,“申报表种类”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日期”“所属期”选择需更正的时期,点击“查询”—“更正申报”。

问题四: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残保金申报明细?

【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明细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日期起止输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点击查询。

问题五:

我公司已缴纳残保金,如何下载缴费凭证?

【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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