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纳税户疑问,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怎么办?如何确保电子发票的有效性?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近期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有效吗?
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第二条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问题二:
如何查验电子发票?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问题三:
如何查询电子发票上面电子签名有效性?
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问题四:
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能否单独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使用?
不能。
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2020〕6 号)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第四条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