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方式,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西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答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因此,只有上述列举的行业一般纳税人可以按季度申报增值税。

相关文章

  •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1.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

    国家政策 2023年1月9日
  •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最新政策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最新政策

    很多中小企业受到疫情的影响都很难支撑下去,所以国家在2020年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从3%降到1%,还有月开票小于15万,季度少于45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的就按1%收取。 打个比方说,这个月我开票是35万,但是我接下来的两个月开票9万,总共44万,按季度小于45万免增值税,按原来的政策计算,一共可以节省4400003%=13200元,一年4个季度来说,足足可以节省132004=52800元。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财税知识 2022年2月23日
  • 不是说季度开票30万以内免税吗?怎么我还要交税?还要问我拿成本发票啊?

    不是说季度开票30万以内免税吗?怎么我还要交税?还要问我拿成本发票啊?

    有很多客户问,不是说季度开票30万以内免税吗?怎么我还要交税?还要问我拿成本发票啊? 今天西藏金色彩财税就给各位老板普及一下这个问题!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减免的是增值税,不是企业所得税,且免除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请一定记得收集成本费用票。 如果只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小于30万元,那不用缴纳增值税。 如果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且小于30万元,那只需要缴专用发票的增值税。 如果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且大于30万元,专用和普票,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免增值税,但是任何情况下,都要缴纳企…

    财税知识 2023年3月9日
  • 西藏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政策

    西藏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政策

    关于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政策,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我公司属于西藏区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西藏自治区区内有跨区域建筑项目,合同金额为9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

    财税知识 2023年4月7日
  •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增值税优惠政策类)第三十期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增值税优惠政策类)第三十期

    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职能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为大家梳理了咨询量较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热点问答,请大家关注哦! 问题一: 我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满10万,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自动免掉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请问有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

    西藏新闻 2022年9月28日
  •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政策类)第五期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政策类)第五期

    为了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职能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给大家梳理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六问六答”,请大家关注! 问题一: 我公司是一家蔬菜种植企业,主要向各社区菜市场供应自产蔬菜。为保障疫情期间居民蔬菜供应,我公司除供应自产蔬菜外,还收购了部分农民自种蔬菜,一并销售给社区菜市场。请问我们销售的蔬菜,包括自产和收购的蔬菜,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西藏新闻 2022年8月17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