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适用5%或者10%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西藏税务:
纳税人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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