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邮政编码85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