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季度企业所得税填错并且在这季度才发现意味着已经扣款了,需要到税局前台申请更正

拉萨的企业,填报错了所得税季报预缴纳税申报表填写错误的处理方法有:

1、如果还在申报期范围内报错的,且未清缴税款的.可以在西藏电子税务局重新申报。

2、过了申报期,发现有误,且清缴税款的,需要办税人员带着身份证原件、盖有公章的正确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到税局前台申请申报更正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肯定是免不了要接受税务局罚款的。拉萨每个税务局执行的罚款政策都不太一样,如果是初犯,可能轻罚;如果有过多次罚款记录,那一般都是顶格处罚了。

从拉萨税务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必须要建立比较健全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管理制度,这个自行申报的管理制度是由税务机关或是主管部门进行批准.

对于自纳税人或是扣缴义务人来说,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进行申请以及上报,大多可以采用邮寄或是数据电文的方式来进行办理相应的纳税申报管理.通过报送或是代扣代缴,或是代收代缴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税款的上报工作.

除此以外,中国还实行定期定额进行缴纳税款的方式进行纳税,对于纳税的方式来说分别可以采用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纳税申报的工作.

这个季度报税时才发现上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填错了怎么办?

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申报?

企业所得税什么时间申报,其实就是指企业税款的缴纳时间,在税务总局的解释中,我们称它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且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因此提醒设立在拉萨的企业,一定要注意按时、正确的申报企业所得税。

相关文章

  • 企业所得税年报和企业所得税季报的财税具体处理

    企业所得税年报和企业所得税季报的财税具体处理

    1、企业所得税季报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期均在税局确认预缴所得税。内资企业可按月或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要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预缴所得税的方法一般有2种: 1)以上年实际应交所得税为几次,适当考虑当年的预计生产经营情况,由税局确认全年预缴所得税后,再计算确定每期预缴税额。 2)以纳税人每期(月或季)的实际计税资料计算每期应缴所得税额。就如以当期财务会计的利润总额乘以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额。 注意:如果有金额较大的差异项目,如坏账准备差异,可在当期调…

    财税知识 2021年3月27日
  • 企业所得税年报和企业所得税季报的区别及联系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年报和企业所得税季报的区别及联系是什么?

    千万别认为同样是企业所得税,他们的申报就差不多,年报和季报大同小异。这是大大的错误。年报是汇算清缴,是按照年度所得额计算的,季报是按照季度利润预缴的。金色彩财税的小编就从这三个角度区分开来说。 1. 性质不同 企业所得税季报属于企业所得税预缴。 企业所得税年报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 填报时间不同: 企业所得税季报在每季度结束在申报期内申报预缴所得税,法定节假日会对应延后,具体以当地税局为准。 企业所得税年报在次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上年的所得税,多退少补。 3. 填报内容不同: 所得税季…

    财税知识 2021年3月27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的解读

    按照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提高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稳定性,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近年来,税务总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

    国家政策 2021年3月22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执法方式,税务总局决定,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样式”的行动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现将简化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国家政策 2021年3月21日
  • 企业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报送关联申报表?

    企业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报送关联申报表?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报送关联申报表,如果需要报送,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一条规定,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

    财税知识 2023年4月27日
  • 西藏企业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西藏企业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 公司今年购进了一批货物,款项已支付,但没取得发票。如果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

    财税知识 2022年12月31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