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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民相关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咨询
问题: 我是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贫困县)国企负责人,我公司主要业务为帮助我县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品,请问可以免税吗?还有哪些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请解答? 答复: 西藏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