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原税话】西藏税务热点问答0107汇总

    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规定: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问:资产划转是否…

    财税知识 2024年1月7日
  • 西藏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如何征收契税?

    关于家庭唯一住房征收契税问题,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西藏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如何征收契税? 西藏税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财税知识 2023年5月10日
  • 西藏自治区有哪些地方性的契税免税政策?

    关于契税优惠政策,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西藏自治区有哪些地方性的契税免税政策? 西藏税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规定,对下列情形免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

    财税知识 2023年4月23日
  • 【西藏】【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七十七期(契税之夫妻间房屋权属发生变化)

    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问题二: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如何征收契税? 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西藏新闻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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