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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发生的费用,但是在2021年1月份才取得发票,这费用能否在2020年度税前扣除呢?
很多拉萨选择我们代理记账的企业,在年前的时候,很多企业都问过我们在2020年发生的费用,但是在2021年1月份才取得发票,这个发票还能不能用?下面跟着金色彩财税的小编来了解一下。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中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说明,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