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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政策类)第五期
为了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职能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给大家梳理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六问六答”,请大家关注! 问题一: 我公司是一家蔬菜种植企业,主要向各社区菜市场供应自产蔬菜。为保障疫情期间居民蔬菜供应,我公司除供应自产蔬菜外,还收购了部分农民自种蔬菜,一并销售给社区菜市场。请问我们销售的蔬菜,包括自产和收购的蔬菜,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