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决定注销四川省兴冶岩土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景博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改则县分场所、西藏景博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噶尔县分场所、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西藏实验室)、四川长瑞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被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不得向社会提供和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不得使用资质认定标志。 计量和认证处 2022年7月22日 附件:注销检验检测名单.d…

    西藏新闻 2022年7月22日
  •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我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疫情对我区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针对城关区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含),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我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可免于行政处罚…

    西藏新闻 2022年7月22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7月8日   

    国家政策 2022年7月7日
  •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医保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国家政策 2022年6月30日
  •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

    国家政策 2022年6月27日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告人的行政提示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广告也要有正确的政治导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规范商业广告行为,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或者是参与商业广告活动的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在商业广告策划、设计、制作、经营、代理、发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遵守下列行政提示,杜绝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

    西藏新闻 2022年6月21日
  • 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财建〔2022〕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港口建设费取消后相关水运建设发展资金政策的衔接,保持跨五年规划补助资金政策的连续性,现就《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有关支出范围和标准等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

    国家政策 2022年6月17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对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注销环节涉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化市场主体歇业环节的税收报告和纳税申报 (一)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按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办理歇业的,不需要另行向税务机关报告。 (二)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依法应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可按如下方式简并所得税申报…

    国家政策 2022年6月14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的具体情形 (一)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三)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

    国家政策 2022年6月12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

    国家政策 2022年6月7日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2022年5月)

    经查,北京新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等34户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提示其限期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并予以公告。 请北京新日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等34户企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补报2019、2020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

    西藏新闻 2022年5月18日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权限的通告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及事中事后监管效能,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就调整下放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登记管辖权限通告如下: 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管辖权限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管理的公司; (二)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自治区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应当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及非公司制企业;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

    西藏新闻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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