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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财会〔202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等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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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应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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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 政 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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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三步走”
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凡是在先行城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税务部门对办税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纳税人通过手机个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并一键推送给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薪时即可享受税前扣除。具体如何操作?“三步走”带您轻松搞定。 第一步:获取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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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规范“银行”字样使用,防范相关金融风险,推进相关整改规范工作,中国银保监会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出台《通知》的制度依据是什么? 答: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未经批准在名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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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规〔2022〕18号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字样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国际金融组织、中央银行、多边开发机构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不得以营利性为目的或者以可能误导公众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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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 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现就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见附件。 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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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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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5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已经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2年10月1日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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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一、适用对象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前扣除及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二、政策内容 (一)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二)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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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现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第一条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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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0号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