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工作补助,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西藏防疫医务人员和工作者取得的临时补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问题:

我们医院今日收到了政府统一发放的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工作补助,请问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0 号 )第一条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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