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两处企业分别取得两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两处企业分别取得两笔全年一次性奖金,请问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因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从两处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最多只能选择一处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计税办法。也就是说,不并入综合所得的计税办法每年每人只能适用一次,并入综合所得的计税办法的使用次数没有限制。

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为做好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现就我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以下简称“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

    西藏新闻 2022年3月10日
  • 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需要并入收入里面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西藏税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第一条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

    财税知识 2023年2月23日
  • 拉萨非全日制员工,按工资还是按照劳务报酬缴个人所得税?

    拉萨非全日制员工,按工资还是按照劳务报酬缴个人所得税?

    问:你好,我和兼职企业签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请问个税是按工资收入纳税,还是按照劳务报酬缴税?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因此,判断兼职人员收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

    财税知识 2021年6月4日
  •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捐赠优惠政策类)第三十五期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捐赠优惠政策类)第三十五期

    为了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职能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给大家专门梳理出咨询量较大的疫情防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请大家关注哦! 问题一: 保险公司直接捐赠给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医疗伤害保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

    西藏新闻 2022年10月1日
  • 在拉萨,个人去收购生鲜、蔬菜,然后卖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免增个人所得税?

    在拉萨,个人去收购生鲜、蔬菜,然后卖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免增个人所得税?

    问题: 个人收购生鲜猪肉、蔬菜然后卖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免个人所得税? 答复: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二条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五)经营所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

    财税知识 2021年5月10日
  •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纳税人: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七条规定,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

    财税知识 2023年3月10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