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萨的工商代办行业,经常都能听到冒用他人资料注册公司的信息,现在需要电子认证签名,因此冒用的情况已经少很多了,但是以前因为各项流程存在纰漏,个人身份在拉萨被冒用注册了公司,又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身份证被盗用注册公司的回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答复是: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按照规定,涉嫌冒名登记的,请向作出该登记决定的登记机关反映并按照规定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点击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1/06/content_5449154.htm 查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原文,其中第一条积极应对群众诉求
对于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人民群众(以下简称被冒用人)撤销冒名登记的反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负责。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被冒用人本人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的,登记机关及时做好记录。被冒用人本人不能到场反映的,登记机关应对其进行远程身份核验。
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其中说明了,被冒用人本人不能到场反映的,登记机关应对其进行远程身份核验。
因为如果我们发现在拉萨被冒用信息注册了公司,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对应市场监管局,然后在沟通如何取消冒用。
另外我们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