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未休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未休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纳税人:

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还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西藏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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