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环节享受了地方分享企业所得税免征政策,做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免征条件,请问如何处理?

答复:

根据“藏政发[2022]11号”十四条规定,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后发现其不符合优惠事项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及时自行调整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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