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
国家政策 2023年1月9日 -
注意:以下几项税收优惠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号了
一、无偿借贷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 二、500万一次性扣除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
国家政策 2021年4月25日 -
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三步走”
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在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实施,凡是在先行城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税务部门对办税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纳税人通过手机个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并一键推送给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薪时即可享受税前扣除。具体如何操作?“三步走”带您轻松搞定。 第一步:获取缴费凭证…
国家政策 2022年12月16日 -
西藏农牧民相关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咨询
问题: 我是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贫困县)国企负责人,我公司主要业务为帮助我县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品,请问可以免税吗?还有哪些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请解答? 答复: 西藏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
财税知识 2022年3月6日 -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
藏人社发〔2022〕43号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
西藏新闻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