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西藏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多少呢?

问题:

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多少呢?

答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文章

  • 个人转让住房,装修费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

    个人转让住房,装修费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

    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个人转让住房,装修费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吗?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文图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根据(国税发[2006]1...

    财税知识 2023年2月23日
  •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五条规定,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财税知识 2023年2月23日
  • 在拉萨,个人去收购生鲜、蔬菜,然后卖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免增个人所得税?

    在拉萨,个人去收购生鲜、蔬菜,然后卖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免增个人所得税?

    问题: 个人收购生鲜猪肉、蔬菜然后卖给企业,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免个人所得税? 答复: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二条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五)经营所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

    财税知识 2021年5月10日
  • 教程!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操作流程

    教程!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操作流程

    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运行,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为什么要在汇算初期实行预约办税? 答: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在2021年度汇算中推出预约办税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后登...

    财税知识 2022年2月16日
  •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专项附加扣除篇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专项附加扣除篇

    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

    财税知识 2022年3月6日
  • 拉萨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起征点是多少?

    拉萨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起征点是多少?

    要了解拉萨现行个税起征点是多少,我们先来看一个文件,藏政发〔2018〕38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我区个人所得税政策,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经十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西藏贯彻个人所得税法通知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财税知识 2021年4月22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