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的条件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的条件

问题:

“两证整合”后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的条件是什么?

回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没有代开过发票,且没有欠税、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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