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亏损吗?

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亏损吗?

西藏税务: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七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相关文章

  • 【拉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可以不一致吗?

    【拉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可以不一致吗?

    网民在市场监管局官网留言咨询: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可以不一致吗?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文件说明? 回复: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主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财税知识 2022年10月1日
  • 西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

    西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

    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小编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我们企业按藏政发2011.70文件,享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优惠政策,请问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呢? 西藏税务: 先填写本期免税收入再进行附表填写。附表填写步骤:减免事项表-免税收入明细-免税事项(选择减免代码,符合条件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性质选择其他。 纳税人: 更换电脑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收入额如何进行累计? (1)在申报前先通过【系…

    财税知识 2023年4月12日
  • 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

    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

    关于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 西藏税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

    财税知识 2023年2月23日
  • 拉萨公司注销时,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清算剩余资产,个人所得税是按分红所得?还是按财产转让所得?

    拉萨公司注销时,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清算剩余资产,个人所得税是按分红所得?还是按财产转让所得?

    问题: 公司注销的时候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清算剩余资产个税是按分红所得?还是按财产转让所得?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第五条规定:“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

    财税知识 2022年10月12日
  •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专项附加扣除篇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专项附加扣除篇

    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

    财税知识 2022年3月6日
  • 【西藏】【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六十七期(个人取得补助补贴的那些事儿)

    【西藏】【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六十七期(个人取得补助补贴的那些事儿)

    关于个人取得补助补贴的那些事儿,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近期咨询量较大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疫情期间,个人从民政部门取得的生活困难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十一条规定,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因此,民政部门给个人发放的生…

    西藏新闻 2022年11月14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