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是企业注销登记程序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在适用条件、程序、时间成本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 适用条件:
- 简易注销:适用于没有债务或者能够清偿完毕的债务、没有发生或者已经解决争议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经营活动不复杂、债权债务清楚的企业。
- 一般注销:适用于具有未清偿债务、存在争议或其他较为复杂情况的企业。一般注销程序更为复杂,需要企业清偿债务、处理完毕所有法律责任后,才能申请注销。
- 程序:
- 简易注销:程序较为简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填写相关材料、提交必要的声明文件等方式,较快完成注销程序。简易注销通常不需要进行清算,或者清算程序相对简单。
- 一般注销: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公告期,让债权人申报债权,企业进行资产清算,清偿债务,可能还需要第三方审计等步骤。整个过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 时间成本:
- 简易注销:因程序简化,公示期为20天,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 一般注销:因程序复杂,所需时间较长,可能需要数月,公示期为45天,特别是在债务清偿和法律责任处理上所需时间较不可预测。
- 成本:
- 简易注销:因程序简化,相关的成本较低,主要是材料准备和提交的基本费用。
- 一般注销:因涉及到清算、审计等环节,所需成本较高,除了基本的材料准备和提交费用外,还可能需要支付清算组成员的费用、审计费用等。
总的来说,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最主要的区别在于适用条件、程序复杂度和所需时间成本。简易注销适用于简单情况的企业快速退出市场,而一般注销适用于需要详细处理债务和争议的企业。选择哪种注销方式,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来决定。
不得办理简易注销的几种情况:
1.在经营地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2.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3.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着仲裁程序中的;
4.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5.受到罚款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裁定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和税务的关系:
1.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如需办理简易注销,须在此环节(公示)前先行前往税务部门补办税务登记;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如需办理简易注销,在此环节(公示)前后,均无需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若已办结税务注销手续,简易注销流程将无法办理,请走普通注销流程。不能打清税证明!否则无法走简易注销!因为税务无法反馈信息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办理工商简易注销时,需要确保税务注销未有任何红字监控项,否则无法通过,如下图所示。

拉萨公司简易注销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联系人登录公示系统后,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进行公告填报,申请简易注销,并按要求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上传。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公告期20天,若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市场主体可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注:如果税务系统返回异常或者未返回数据给市监局,则需要重新走一般注销流程!一般注销流程公告和简易注销流程公告互斥,无法同时进行!
如果在简易注销登记期间,税务部门或者有人提出异议,在办理简易注销过程中,则会提示如下提示:
您的申请在公告期间内被利害关系人或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不适用申请简易注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