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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增值税电子发票上没有发票专用章,请问该发票有效吗?

纳税人:

收到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面没有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如何查验其有效性?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现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签名,是通过密码技术(SM2密码算法)对发票全票面信息进行加密保护,用来代替纸质发票右下角的发票专用章。电子签名包含在电子文件的数据中,以数据形式存储,不展现在票面上。您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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