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要备案吗?

实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相关文章

  •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政策类)第十五期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政策类)第十五期

    为了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职能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给大家专门梳理出咨询量较大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热点问答,请大家关注哦! 1.疫情期间,我们企业捐赠一批物资,请问这批物资的价值怎么计算呢?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第27号)规定:“九、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一)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

    西藏新闻 2022年8月28日
  • 企业新购进的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吗?

    企业新购进的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吗?

    关于企业所得税,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企业新购进的设备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吗? 西藏税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

    财税知识 2023年3月6日
  • 【西藏】【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七十八期(企业取得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

    【西藏】【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七十八期(企业取得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

    关于稳岗补贴的涉税处理,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西藏税务“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稳岗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

    西藏新闻 2022年11月25日
  • 设立在西藏的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吗?

    设立在西藏的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吗?

    问: 分支机构可以单独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吗? 答: 根据“藏政发[2022]11号”第七条规定,核定征收企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及总机构在区外的分支机构不得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减免政策。

    财税知识 2023年5月16日
  •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延期申报类)第五十八期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延期申报类)第五十八期

    为了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给大家专门梳理出咨询量较大的延期申报热点问答,请大家关注哦! 问题一: 我们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受疫情影响我们企业10月征期不能按时申报,可以申请延期申报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

    西藏新闻 2022年10月22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的解读

    按照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提高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稳定性,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近年来,税务总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

    国家政策 2021年3月22日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76-8951-1878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email protected]

微信
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西藏金色彩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拉萨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代理记账、工商代办、税务代办、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联系电话: 17689511878